MENU

学校召开《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研讨会

11月15日,学校在东区办公楼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相关事宜进行研讨。

校党委副书记杨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党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学生工作部部长律明主持。

会上,律明对《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起草背景进行介绍。10月初,吉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吉林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吉教思政[2018]14号),要求省内各高校结合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细化本校实施细则。学生工作部结合中央31号文件、教育部43号令、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起草了《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与会人员围绕辅导员的要求与职责、配备与选聘、培训与发展、管理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杨光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给予肯定。他指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是具有很强指导性的文件,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辅导员队伍,切实满足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各学院、各部门要集思广益,在具体条款的制定上充分考虑师生意见,做好政策衔接,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

 

(供稿:学生工作部  撰稿:刘启迪  摄影:刘启迪  审核:王佳惠   编辑:李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