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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外办相关要求,现开始申报我校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因公临时出国(境)填报工作,本着“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务求实效”的原则编制出国(境)计划。对于无实质性任务的出访团组,学校将一律不予上报。

二、学术访问、科研合作、国际会议、外专局出国培训团组均需列入年度计划,向省外办备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吉林省教育厅高校教师海外研修项目不列入计划)。

三、出访国家应避免集中于少数发达国家和旅游热点国家。除培训团组外,参团人员总数不得超过6人,在外停留时间(含离抵境当日)1个国家(地区)不超过5天,2个国家(地区)不超过8天,3个(或以上)国家(地区)不超过10天。科研团组原则上不受此限制,但需要写明情况报省外办审批。

四、科研团组的成员应在同一项目课题组。出访所需往返国际旅费、食宿公杂等费用应由省级(含)以上纵向课题经费支付(原则上不含横向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表中须明确列支国际交流专项经费,额度足够支付全部出访经费。

五、对于没有上报年度出访计划的团组,省外办将一律不予审批,对于漏报、错报、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2020年无相应出访任务,学校不再为其单位所属教职工办理临时提出的出国(境)任务。

六、各单位计划在本单位领导同意后,于11月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ishi@cust.edu.cn(邮件名称样式为“xxx学院--2020因公出访”);纸质版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1月25日(周一)17:00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博琳 、王禹耕

联系电话:85582404,85582342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办公楼505室

 

附件: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长春理工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