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2016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获佳绩
9月13日,长春市“十佳大学生”颁奖典礼在长春广播电视台中心剧场举行,对2016年度长春市“十佳思想政治工作者”“十佳大学生”获奖者和“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进行表彰。
中共长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高校工委书记王庭凯为我校颁发“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奖牌,校党委副书记杨玉新代表学校领奖;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于迅来为我校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1305113班学生林美彤颁发“十佳大学生”证书和奖牌。
典礼现场介绍了林美彤的感人事迹。林美彤是我校2013级学生,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求学和照顾肺癌晚期的父亲之余,创办了“微笑微行”公益助老项目,研发“家人帮”APP,运用专业知识为近五万名老人服务。现场观众均被林美彤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和扎根基层的大众情怀深深感动。
在本次“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我校还获得其他多项荣誉。学校被评为“优胜单位”“优秀组织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工作先进单位”;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网络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获得“先进基层单位”称号;人事处人事综合科科长杨琼、党委宣传部电视台编辑王明昕被评为“优秀个人”;文学院艺术设计系副主任董洪志、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娟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军体部部长张春雷、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于海斌获得“军(警)民共建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东区一食堂被评为“文明食堂”。
校团委书记王超获“十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名奖”;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齐丹、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焦健获“优秀学生管理个人”称号;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理学院学生李铸澎、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刘唱、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张连青、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何絜被评为“百优大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406111班被评为“十佳班级”,机电工程学院1403211班、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1305111班获“文明班级”称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区8公寓A区317寝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西区7公寓120寝室、文学院西区5公寓610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
(供稿: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宣传部 撰稿:石珂 李梦童 审核:于英焕 王佳惠 编辑:李梦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