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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布置会

1月15日,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布置会在东区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标志着学校学位授权自我评估工作开始启动。

校长于化东,副校长杨华民、赫然,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研究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学院院长及学科副院长参加会议。会议由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崔媛主持。

会上,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李博详细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有关文件精神、学科评估和合格评估二者的区别、我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通知的制定过程,着重强调了自我评估的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结果、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以及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报告的撰写和支撑数据表的填报等。

 

会议现场

 

校长于化东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各学位点评估结果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学位点动态调整的基本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学位点评估工作置于我校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站在研究生教育是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重要支撑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以本次合格评估为契机,对学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进一步审视学校学科发展水平,将其作为推动我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崔媛介绍,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国家评估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内涵建设的重要支撑,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与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评估工作的开展。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太林表示,研究生院将全力支持合格评估各项工作的开展,助推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跃上新台阶。

从2014年起,我国开始系统构建以学位授予单位为第一质量主体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改变过去以政府为主、重视准入保障的模式,更多地实施事后和宏观监管。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第6年按照“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抽评比例一般不低于20%,覆盖所有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抽查不合格和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将被撤销授权。

 

(供稿: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撰稿:马罗丹  摄影:马罗丹  审核:崔媛  编辑: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