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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刘作翔教授来校作报告

3月19日至20日,应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副校长赫然教授邀请,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来校,为17级研究生作学术报告。赫然、法学院院长赵静波、副院长连宏及法学院师生一百余人到场聆听。

刘作翔以“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规范体系及其作用”为题,讲述了社会治理中的四大规范体系,即法律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政党规范体系以及社会规范体系的内容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着重对社会规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认识进行了详细阐释。

 

报告会现场

 

报告结束后,刘作翔与在场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刘作翔教授的报告是国内前沿的学术思考和专业的见解,使大家对法学理论研究和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规范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刘作翔来校期间,还与法学院部分教师进行座谈,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选题及后续研究、研究生的指导方法等进行了广泛探讨。

 

(供稿:法学院  撰稿:李畅  摄影:李畅  审核:徐国忱  编辑:何正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