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来校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2
阅读次数:
次
3月20日,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来到我校,在西区图书馆724教室,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及本科生作专题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赵静波主持。
李拥军以“法治思维的形式与实质”为题,从法治思维内涵、形式法治思维的内容、法治思维养成的观念基础三个方面进行讲解。报告中,他详细阐述了“法治”与“法制”的区别,论证了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重点辨析了形式法治思维与实质法治思维的区别。最后,李拥军强调“法治”不是“法律之治”“徒法不足以自行”,应是“法律人之治”,是“具有法律思维的人的治理”,并指出中国的法治之路一片光明。
报告结束后,李拥军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互动,并针对同学们提出的“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是否违背了程序”等问题给予了专业解答。
通过本场报告,同学们对法治与法治思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懂得了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法律人所承担的责任。
(供稿:法学院 撰稿:卢荣捷 摄影:汤碧瑶 审核:徐国忱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