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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2018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获佳绩

日前,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获得多项荣誉。

学校被评为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安全保卫部、校团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春燕荣获“十佳思政工作者”,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翁占坤、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卓获评“竞赛活动优秀个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蒋大勇、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张浩、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杨威、党委宣传部干事刘奇儒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刘祥飞获评“十佳辅导员”,理学院团委书记于长明、文学院团委书记孙戬荣获“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光电工程学院田雨涵荣获长春市“十佳大学生”,机电工程学院侯高峰、理学院王卓、经济管理学院繆晓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朱林生、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李军被评为“优秀大学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506111班、光电工程学院1502121班获评“文明班级”。

光电工程学院东区5公寓118寝室、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西区2公寓407寝室、法学院西区1公寓405寝室获“文明寝室”称号,东区第一学生食堂被评为“文明食堂”。

 

(供稿: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撰稿:李梦童  审核:于英焕  编辑:周南)